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市教育考试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学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精神,为着力构建和逐步完善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就做好今年我市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在渝招生计划。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紧紧围绕我市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领域,聚焦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大重点项目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等因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考报教育部备案的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科学安排投放在渝招生专业、招生类型。要进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我市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外地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业余形式招生计划;未建立函授站(点)并按我委要求履行相关登记手续的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函授形式招生计划;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脱产学习计划要根据行业需求合理确定。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招生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只有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统一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强化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制。各区县政府(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招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主动向区县政府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分工到岗、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保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区县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追究问责,一查到底。

三、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区县政府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巩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报请各区县政府(招委会)协调相关部门,于成人高考考前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考试期间要会同本区县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时汇总并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害信息链接。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及替考行为。

四、规范成人高校招生行为。各成人高校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以及我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有关成人高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和函授)、学制和年限、学习地点、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内容并报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集中向社会发布。各成人高校在我市设置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必须在我委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接受年度审核和检查。要严防公司或企业、职业学校以合作办学为名,打着高校旗号,以保证高薪就业、委托高校培养为诱饵为高校网络生源并向考生收取高额培训费或就业安置费,然后卷款逃跑或违约的诈骗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严禁“先上车后买票”、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者入学通知书、以高校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禁违反国家关于报考成人医学类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政策规定,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以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必须凭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录取名册方可开始发放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并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将招生单位“七公开”的书面告知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凡违反有关规定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生入学报到时,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录取通知书、考生家长已签字确认的“七公开”告知书及有关文凭等相关证书。要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各级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大力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介,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根据教育部要求,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考务工作。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主城区标准化考场分布情况和考生分布情况,在报名阶段采取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科学安排考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考点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升级,完善考生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处置系统,不断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有关学校。

附件: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统一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符合本校实际,内容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及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艺体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其招生章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解释本校招生政策以及处理招生有关遗留问题。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于8月29日前,将其招生章程链接发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其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凡在我市举办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须到重庆市教委履行函授站登记手续、进行年度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凡未经教育部审核、无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主要步骤如下:

1.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应在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下,编报招生专业目录(可暂不考虑招生人数);

2.在报名开始前,教育部汇总并下达《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3.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志愿;

4.报名结束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上报教育部;

5.计划部门根据各校、各专业的生源结构,制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对报考人数较少,社会需求不旺的专业或招生学校作必要调整;

6.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教育部将下达《重庆市2018年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公布;

7.个别专业如因故取消招生将导致志愿失效,所涉及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重新填报志愿(即第二次填报志愿)。

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如下网站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下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下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829912

3.现场确认时间:96914日(周六、日除外)。

4.网上报名网址: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2)重庆招考信息网。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3.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的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

(三)报名环节和考试地点

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工作或生活地就近报名。报名主要环节是采集考生信息、网上审核、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区县(以下简称考区)参加考试。

(四)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考试机构除做好现场报名工作外,还必须按规定对辖区内集体报名点的报名工作进行管理

报名期间,各区县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杜绝大规模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现象发生。

1.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按重庆市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含最后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根据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准确填报层次、类别和科类等报考信息,以及院校、专业等志愿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相片,身份证正、反面相片等信息。

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只能注册一种学历高等教育学籍。各区县考试机构须书面告知考生有关信息,请慎重填报,否则后果自负,造成遗留问题自行负责。

2.网上审核

各区县考试机构要及时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审核。同时,要审核考生提交的相片是否是正面免冠登记照,其容貌是否与考生上传的身份证上相片一致,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特别是是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信息是否填写,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个人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等。如不合格,则发回由考生重新提交上传相关信息直至合格,考生方可进行后续操作。如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直接拒绝考生报考。

各区县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的审结时间为24小时。考生可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24小时后,查阅本人是否通过了网上审核。

3.网上缴费

凡通过了区县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目前,交费通道仅开通了支付宝缴费,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完成有关缴费操作。

4.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考高中起点专科。

(2)志愿设置

高起本设置一个志愿,高起专设置二个顺序志愿,专升本设置二个顺序志愿。

3)志愿填报

考生首先选择报考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或高起本兼报高起专,在选定报考类别后,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填报确定后不得改报;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若考生报考的学校或专业在招生计划中被取消,考生可以改报相同类别的其它学校或专业。改报办法见本通知“第二次填报志愿”部分。

各区县考试机构和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及其函授站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引导,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志愿填报相关咨询工作,提供一切条件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进行。

5.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按其报名区县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在职证明、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各区县考试机构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责任主体。现场确认时,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要特别审核报考条件要求的前置学历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允许报考。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函〔2017〕14号)规定,严禁中职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

6.集体报名点

取消往年核准的所有集体报名点。若有区县因考生较多,确需设置集体报名点为考生提供一站式报名服务,须由所在地区县考试机构向市教育考试院单独申报,但不允许在高等学校设置集体报名点。集体报名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必须由区县考试机构在编人员亲自审核并留存学历复印件备查。

7.专升本考生学历信息审核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9月711日,市教育考试院拟将8月29日9月6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专升本考生学历信息传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一次集中审核。

审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反馈至各区县考试机构。凡通过专升本学历资格网上审核的考生,可以直接办理后续报名手续;未获通过的考生,若考生要求继续报考,可以向考区提出报考申请,同时区县考试机构必须书面告知考生:若考生在入学时仍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则可能承担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习期满后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后果。

   对于报考人数较多的区县,可适当延长现场确认时间,具体由相关区县自行掌握,并通知考生。

   8.报考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成人大专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的《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教育申请表》(见附表1),其报名程序、考试及录取与其他考生一致。

9.报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矿业类专业成人大专单独招生的考生,持身份证、高中(含)以上毕业证、本人与煤矿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矿业类从业人员成人大专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批表》(见附表2),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由学校按重庆市教委关于矿业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要求组织考试,并在其他考生现场确认时向学校所在地区县考试机构提出预录名单及上述证明材料,预录名单经学校所在地区县考试机构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11.各区县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后,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内含考试诚信承诺及考生需知晓事项)正本及其副本,由考生核实签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为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凭证,正本留存各区县考试机构,材料保存期为3年。

12.各区县考试机构要向市教育考试院提供准确的考生数据,即:(1)考生基本信息(含学历证明信息);(2)考生照片信息(可由考生本人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者,须现场拍照);(3)考生特征信息,即考生享受照顾政策信息;(4)考生志愿信息

(五)考生享受照顾政策及审核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有多项照顾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及公示者,录取时可享受加降分照顾,最高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详见本通知录取办法部分。

照顾政策中有关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免试入学条件等内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强制提供给考生阅读,考试机构视为已送达考生。

申报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考试机构要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章,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考试机构留存1年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为防范、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各区县考试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对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及照顾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网上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只有通过公示的考生才能在当年的录取中享受照顾。

(六)考试适应性练习及体检

1.所有考生要认真进行考试的适应性练习,以正确掌握答题卡填涂方法,适应性练习的试卷及答题卡可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成人高考板块考生必读栏目中下载,由考生自行练习。

2.考生报名时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自行安排。

三、考试组织管理

试的组织严格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手册》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全面落实成人高考安全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区县政府(招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维护成人高考的严肃性。 

(二)保障措施

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健全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能力。

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管理。要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

(三)考点设置

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区县政府所在地,如确需在区县政府所在地之外设置考点的,必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试卷密级

重庆市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全国统考,其试题、答题卡、答案、评分参考、试题汇编等(以下称试卷)密级规定为:试题(含电子版)、答题卡、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和试题汇编启用前为绝密级;评分参考启用时降为秘密级,保密期限为5年;考生答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成人高考的所有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资质的单位印制。

(五)督考巡考

为了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试期间,将向各区县派出督考和巡考人员,检查、指导、监督、考评考区的工作。

(六)准考证

考生的《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各区县考试机构于考试前一天发给考生本人;免试生无《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史地。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含高职)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

3.专升本: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共3科。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见附表3),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1门。

4.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考试,分英、俄、日3个语种。

5.考生应充分了解所报院校及专业的招生类型、范围和层次,熟悉和了解所报专业的科类、学制、学习形式、授课方式、授课地点、收费等具体要求,有关情况可进一步咨询招生院校。

6.所有招收艺术及体育类专业的院校,都要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其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组织;各招生院校的专业测试必须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各类专业测试成绩及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须于10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计分办法

1.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2.报考高中起点艺术类的考生,其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分,但要载入电子档案,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

3.招生院校规定的专业测试科目计分办法由测试院校确定,其成绩不载入电子档案,由测试院校存档,供录取时参考。

(三)考试时间

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高中起点本、专科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201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执行(见附表4)。

(四)考试命题

2018年成人高考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厅〔2017〕12号文附件4)执行。

(五)考务要求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试,统一按照《成人高考电子指令》完成考试流程。

试卷制作支持网上阅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类。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题号及区域内做答。

考生一律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为避免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和保证答题效果,市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准备标准文具袋。考生现场确认时原则上要求购买标准文具,与《准考证》一并领取。

未订购标准文具的考生,请按以上要求自备质量合格的文具。

五、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

今年,我市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实行全科目远程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实行重庆市教委领导、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的管理体制。

试卷扫描、卷库管理、中心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远程网上评卷场的管理和评卷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

(二)成绩发布

1121中午1200公布考生成绩,各区县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可凭《准考证》领取。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成人高考成绩。

(三)分数复查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于11221200前持本人《准考证》,到区县考试机构完善查分手续和登记科目;各区县考试机构于11231700前,汇总查分的准考证号和科目等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分数复查结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分数线

重庆市教委将于1121日划定成人高考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计划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分数线公布的同时,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公布《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以供考生查阅。

六、第二次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11309001800。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第二次填报志愿。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七、录取办法

成人高等学校在渝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筹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受市教委委托承担事务性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且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审录。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并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录取将严格执行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市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期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相关情况。

成人高校专科计划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在渝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合适的地点,通过网络下载或上传考生电子档案,准确、高效地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的全部过程将由计算机记录并存储,以备查。

(一)录取准备和实施

1.分数线的划定将以成人高考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其中,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录取时间将在《重庆市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在渝招生网上录取实施办法》中通知。

(二)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学历教育。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5)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贫困区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省籍考生;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2)散居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符合且申报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确认时,交验相应的照顾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其中:贫困区县户籍考生,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可享受贫困地区照顾政策,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户籍页原件;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页原件报考,可享受聚居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峡库区淹没乡镇的搬迁移民考生,须提供由区县移民局出具的相应证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市、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办理。

凡申报照顾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到区县考试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报者及其申报照顾项目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区县考试机构公示栏及考点公示栏进行三级公示。

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最多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项照顾政策,不得累加。

(三)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束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18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招生学校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113号)、《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165号)、《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636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每位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

   报考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矿业类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代收报名考试费。

每录取一名新生,由招生学校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经费60元。

  九、违规处罚

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进行处理。

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对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协助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7号)以及教育部和我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重庆市农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工作年限

职务(职称)

任职年限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报考院校

报考专业

学习形式

学员单位

审核意见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审批意见

 

 

 

 

                                       

                                               

 


附件2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矿业类从业人员成人

大专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批表

基本

情况

考生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报名

情况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报考专业

学习形式

工作

情况

工作单位及现从事的工种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考生签名:

考生单位意见(考生所在单位按报考条件审核)                                            

 

                                                       盖章

                                                                                                       

考生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2.要求字迹工整(地址和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填写); 

3.交此表时一同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用工合同复印件;

4.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招生学校保存,一份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保存


附件3

 

专升本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设置一览表

报考学科门类以及一级学科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一级学科

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

艺术类一级学科

艺术概论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高等数学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

高等数学

法学

民法

教育学

教育理论

农学

生态学基础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医学综合


附件4

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27

1028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27

1028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择考一门

14:30-17:00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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