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党员的法律素养,2018年6月13日上午,继续教育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在两江校区崇文楼316召开组织生活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议分为两部分,首先,支部书记张涛同志带领大家一起逐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部章节和条文。全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检察机关及其职责,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四章监察权限,第五章监察程序,第六章反腐败国际合作,第七章对检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最后一章为附则。会议上,支部成员积极讨论,认真研读。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邓易元同志在学习后对学习要点进行了梳理,强调国家全面实施监察措施,是依法治国,全面实施反腐败措施,保障国家机关公信力、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成果的有力武器。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到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理解区分监察机关和纪委、检察机关这几个单位的具体职责。
随后,对照总支书记党课,支部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遵守监察法的各项规定,加强自身监督,以更严的纪律和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自身岗位,为学院继续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