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遴选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作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院拟在重庆范围内遴选新增满足条件的合作单位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要求

(一)资质要求

合作单位须是我校校区所在区域以、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学校(含培训学校)

(二)场地要求

1.办学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自有产权或三年以上有效的租房协议;

2.有条件优良的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办公室;

3.有齐全的办公设施设备。

(三)人员要求

1.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社保据;

2.熟悉自考工作,有较强的市场拓展、教育管理服务能力。

(四)办学要求

1.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合作期间能够保证一定学员规模(单季学员人数不少于300人)

3.能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要求开展宣传活动,与中高职院校有合作基础的单位优先

二、遴选办法

(一)递交申请

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将书面申请材料2021121317:00之前快递至我院自考部(邮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68666141)。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参考格式见附件)资质文件复印件、场地和人员证明材料。

(二)现场考察

对于符合要求的单位,我院将组织现场考察。时间暂定为1215日前后。

(三)申请陈述

我院审定申请材料后,通知符合要求的单位到校现场陈述,并进行评定。陈述人须为单位负责人,陈述时间暂定为1220日。

三、遴选结果

根据上述遴选条件,我院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与我校合作开展自考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培训的合作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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